永兴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土建及安装工程2标招标公告
1、工程概况
永兴县地处湖南省东南部、郴州市北陲,位于东经112°43′~113°35′,北纬25°54′~26°29′,东邻资兴,南连苏仙,西靠桂阳,北接安(安仁)耒(耒阳),辖11镇4乡,总人口71.7万人,是郴州市人口第二大县。
永兴县城污水处理厂于2011年4月由湖南永兴国水水处理有限公司TOT运行管理,厂址位于永兴县铜角湾村彭家组,规划建设总规模为4×104 m3/d,一期设计规模为2.5×104 m3/d,采用二级生化处理工艺,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处理后尾水排放便江。目前一期工程已建成运行,2009年10月31日投产运行。
本次提标改造扩建完成后,污水厂规模达到4×104m3/d,污水处理工艺流程由“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DEST池+二沉池+二氧化氯消毒”改造为“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A2/O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深床滤池+二氧化氯消毒”的处理工艺;出水水质执行一级A标准。
本招标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项目业主自筹。
2、招标范围
本合同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永兴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高效沉淀池、深床滤池土建工程施工及设备安装工作,所有承包范围内工程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安全、包工期、包质量、包竣工验收合格,包括施工期的安全防护措施、临时措施及为完成本工程采取的其它技术措施及组织措施。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报价清单”。
3、 计划工期
a) 计划工期
2018年12月28日开工建设;
2019年4月15日完工。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a) 投标人应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承担过市政工程土建施工的独立的施工企业法人。
b) 投标人拟派驻工地的项目经理应持有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工程)及以上资格证书,具备2年及以上市政工程管理经验,且不得同时在本工程以外的其他工程兼职。投标人拟派驻工地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有2年及以上市政工程施工管理经历,且不得同时在本工程以外的其他工程兼职。
c) 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d) 具有完善的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保证体系。
e)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f)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4.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6日至2018年12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至11:00时,15:0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获取招标文件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永兴县地处湖南省东南部、郴州市北陲,位于东经112°43′~113°35′,北纬25°54′~26°29′,东邻资兴,南连苏仙,西靠桂阳,北接安(安仁)耒(耒阳),辖11镇4乡,总人口71.7万人,是郴州市人口第二大县。
永兴县城污水处理厂于2011年4月由湖南永兴国水水处理有限公司TOT运行管理,厂址位于永兴县铜角湾村彭家组,规划建设总规模为4×104 m3/d,一期设计规模为2.5×104 m3/d,采用二级生化处理工艺,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处理后尾水排放便江。目前一期工程已建成运行,2009年10月31日投产运行。
本次提标改造扩建完成后,污水厂规模达到4×104m3/d,污水处理工艺流程由“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DEST池+二沉池+二氧化氯消毒”改造为“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A2/O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深床滤池+二氧化氯消毒”的处理工艺;出水水质执行一级A标准。
本招标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项目业主自筹。
2、招标范围
本合同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永兴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高效沉淀池、深床滤池土建工程施工及设备安装工作,所有承包范围内工程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安全、包工期、包质量、包竣工验收合格,包括施工期的安全防护措施、临时措施及为完成本工程采取的其它技术措施及组织措施。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报价清单”。
3、 计划工期
a) 计划工期
2018年12月28日开工建设;
2019年4月15日完工。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a) 投标人应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承担过市政工程土建施工的独立的施工企业法人。
b) 投标人拟派驻工地的项目经理应持有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工程)及以上资格证书,具备2年及以上市政工程管理经验,且不得同时在本工程以外的其他工程兼职。投标人拟派驻工地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有2年及以上市政工程施工管理经历,且不得同时在本工程以外的其他工程兼职。
c) 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d) 具有完善的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保证体系。
e)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f)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4.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6日至2018年12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至11:00时,15:0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获取招标文件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8701298819.17746587250.
微 信 号:mayou666666
q q 号:105100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