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项目污泥碳化系统采购二次公告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太仓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燃煤耦合污泥发电项目,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太仓电厂内。项目建设包括湿污泥输送及储存系统、污泥干化系统、干污泥输送及储存系统、污泥干化废气除臭系统、电气/仪表及其控制系统、辅助用房及设备工程、室外管线、围墙、道路、绿化等工程。
1.2招标范围
从污泥调制器入口至污泥裂解液存储罐入口范围内的所有设备(包括:污泥碳化系统2套及附属设备、管道、阀门、保温等)的供货、运输、调试、指导安装等,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2.2投标人201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具有1套湿污泥处理量不少于100t/d的投运业绩,每个业绩须附合同、技术规范及业主提供的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等)扫描件,供货范围至少包括:污泥调制设备、高压柱塞泵、污泥加热器、污泥预热器、污泥反应釜等。
2.3投标人须为污泥碳化系统的集成商,不接受代理或联合体投标方式。
2.4投标人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5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投标中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现象、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2.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2.7投标人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8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不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信用状况或者业绩;不得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等证明材料。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12月10日9:00起至2018年12月17日17:00(北京时间)止, 登陆上传报名文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报名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从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12月10日9:00起至2018年12月18日17:00止(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超出购买时间不予发售)。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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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q 号:1051008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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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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