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邯峰电厂气体检测仪及附属设备采购,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邯峰电厂气体检测仪及附属设备材料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适用于邯峰电厂气体检测仪及附属设备采购,为满足《峰峰矿区2018年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实施方案》(峰政字[2018]48号)和《峰峰矿区涉气企业控制质量站点考核管控实施方案》(峰政字[2018]35号)文件环保要求,特邀请环保专家团队确定无组织排放监测点位,用于监测煤场、汽车卸、粉煤灰库等区域的无组织排放情况及厂界四周空气质量;本次招标拟采购包括气体检测仪\多种气体检测仪\AQ-1100-7计2件、气体检测仪\多种气体检测仪\AQ-1100-8计6件、气体检测仪\多种气体检测仪\BR—ZS4T—AQMS-7计4件等共计6项物资,详见附件1:技术规范书中供货范围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3.1.1投标申请人须为集团级或二级单位或三级单位供应商库内的合格供应商。
3.1.2对于已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或二级单位或三级单位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1.3对于未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或二级单位或三级单位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设备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和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
3.2.2业绩要求: / 。
3.2.3本次招标是否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12月10日09:00时起至2018年12月14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进行报名。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8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18年12月18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冯天龙
电话:01053310586
手机:1871002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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