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张家港华兴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采用国内公开招标(一步开标)、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本项目的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以下简称 “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DL-张燃-2018-078
招标范围:单元式风冷空调/降温机组及多联空调系统、复合风管系统
交货地点:张家港华兴电力有限公司二期施工现场
交货日期:2019年03月15日(暂定)
2.合格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2.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2投标产品应具有国内近5年2个合同金额100万及以上的类似空调系统工程项目业绩;
2.3投标产品应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且投标产品在许可证的允许生产范围内,并提供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本系列标准产品防爆空调的防爆性能检验报告、设备整体防爆合格证和防爆电气生产许可证;
2.4投标人在近3年内未发生被国家有关部门或者行业主管部门通报的重大安全、质量问题;
2.5若为代理商投标,必须提供制造商就本次招标项目出具的代理授权函;
2.6投标人必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相应的有效的认证证书;
2.7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2.8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3年内不能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投标人和技术支持方没有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2.11不得引起生产该产品的专利权等法律纠纷;
2.12投标人或制造商应有足够的合适的加工设备和检测设备以及有关质量保证和管理系统来制造合同项下的货物。
3.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3.1报名方式:
3.1.1报名时按要求提供招标文件报名登记表扫描电子版及可编辑的WORD版(格式见附表一),同时必须提供满足要求的扫描电子版证明文件(格式见附表二),投标人按照要求将电子版文件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后应电话予以通知并确认。(所有电子版必须为PDF格式)
3.1.2招标人将向满足购买标书要求的投标人提供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的银行账户信息。招标人在收到汇款底单传真或扫描件邮件并确认后,立即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如发送传真或邮件当天未收到电子版的招标文件,请投标人及时与招标人取得联系。
3.2招标文件售价:
电汇方式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2日至2018年12月18日16:00时(北京时间)。
5.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