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要求/服务期限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1 |
CPCEC/SH-ZB-17-2018-70-02 |
珠海市横琴新区区域供冷系统一期冷站项目7#供冷站溴化锂主机及配套冷却塔采购 |
7#供冷站溴化锂主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工期见招标文件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珠海市横琴新区区域供冷系统一期冷站项目7#供冷站溴化锂主机及配套冷却塔采购 |
一、基本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近3年内未发生所提供设备的责任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 4、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在近3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以及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包括原中电投集团公司)以及广东电力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 6、国产品牌设备、材料国内生产厂家能直接销售的,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进口品牌设备、材料国外制造商在国内有销售、办事代表机构能直接销售的,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 7、投标人需提供以上资格的证明文件或相关资料,或者这些材料的副本。 8、不接受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多个单位在同一标段的投标; 不接受同一企业集团母公司与其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在同一标段的投标。 二、专项资质与业绩条件 以下资质与业绩均须提供证明文件或证明文件复印件。 1、资质:投标人须具有2300RT(8089kW)及以上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生产能力,并提供国家或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设计及制造许可证。 2、业绩:投标人具有近5年内 1个10000RT及以上或建筑面积在30万㎡及以上的国内集中供冷项目,且安全运行1年以上的供货业绩(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及项目业主公章的业绩证明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合同签订时间、签字页、承包范围页、装机容量页、投运时间、联系人及方式等,字体或内容不清晰、不完整的业绩证明不予承认)。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8年12月12日至2018年12月1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4.2 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4.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发售,不接受来人现场购买。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8701298819.17746587250.
微 信 号:mayou666666
q q 号:105100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