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能源辽宁分公司阜新二期华锐机组特种备件采购,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新能源辽宁分公司阜新二期华锐机组特种备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新能源辽宁分公司阜新二期华锐机组特种备件采购
2.2交货期: 3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3.1.1投标申请人须为集团级、二级单位或基层企业的合格供应商。
3.1.2对于已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1.3对于未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应包含该标段内容)
3.2.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具有设计或制造,或代理销售同类设备的相关经验和良好运行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
3.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财务状况良好(附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如成立不足三年,提供成立年限内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供货。
(2)各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应提供投标期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4)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重大合同纠纷、不良诉讼记录,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5)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6)投标授权人应是投标单位在职员工,并提供投标期间在职证明及五险一金(其中之一)相关材料证明。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12月7日9:00时起2018年12月17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进行购买。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9日上午11:00时(北京时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联系人:冯天龙
电话:01053310586
手机:18710021420
邮箱:3490895071@qq.com
QQ:3490895071[加时请注明公司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