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宁市官岭镇棚户区“改、扩、翻”建项目施工监理已由常宁市发展和发改局以常发改投[2018]30号批准建设,常发改招[2018]53号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和自筹资金, 主要改造内容为铺设沥青路面、人行道铺装及其给排水、绿化、亮化等附属基础设施建设,该项目总投资15459万元;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
2.5监理服务期要求:540日历日;
2.6监理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 。
3.2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中级及以上职称,不能有在监项目。
3.4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湖南省的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不能有在监项目。
3.5监理员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湖南省的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员岗位证书,不能有在监项目。
3.6注册证书或岗位资格证书所注明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
3.7投标人应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配备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
3.8省外投标人拟任岗位人员须具有所在省合法有效的相应岗位的岗位证书且无在监项目,提供所在省官网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或提供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件真实性证明和无在监项目查询证明。
3.9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企业在职人员 。
3.10近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
3.11凡具备以上规定资格条件的监理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在衡阳市 办理CA认证后,从2018年12月13日9:00~2018年12月17日17:00时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