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中医院医用激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宁夏天泽众德招标 受灵武市中医院的委托具体组织实施采购事宜,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决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具体采购事宜如下:
一、委托编号:2018NCZ(YC)001392
项目编号:TZZD/NZC180199A
二、项目名称:灵武市中医院医用激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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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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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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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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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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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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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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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光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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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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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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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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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装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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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其他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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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二)报名时须提供的资质: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信用查询记录;
6、参与本项目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的声明函;
7、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纳税、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8、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9、与此项目相关的其他资质要求。
(三)1、详细的其它资质证明文件以公开招标文件为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 等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投标。
五、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领取方式: (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 ,联系电
编辑nxggzyj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