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 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就 施工监理招标-辽宁 阜新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一期生产装置调峰项 目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质要求的单位参加。
1.项目概况
阜新煤制天然气公司调峰项目依托于已建一期生产装置,利用一期生产装置低温 甲醇洗送出的净化气,经深冷分离、PSA 制氢、乙二醇合成、甲醇合成等工艺装置及 配套的储运系统、公用工程、辅助系统及系统外工程,生产甲醇 80 万吨/年,乙二醇 40 万吨/年,天然气 6 亿标准立方米/年,同时副产少量碳酸二甲酯、乙醇、杂醇油酯 等产品。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辽宁 阜新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一期生产装置 调峰项目深冷分离装置、PSA 制氢装置、甲醇装置、调峰项目与原生产装置接 口和原生产装置需要改造适应调峰项目的全部工程施工监理工作及伴随的技术 服务。
详细招标范围以“第五章技术范围和要求”为准。
服务期限: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全部竣工后 12 个月。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投标人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化工石油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甲 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近六年(2012 年至今)在煤制油、煤化工、石油化工领域监理 业绩 3 个及以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含合同 首页、主要工作范围页及双方签字盖章页),同时前述业绩中至少有 1 个大型 煤化工、石油化工、煤制油主工艺装置监理业绩(监理合同金额不低于 800 万
(含))。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
3.1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3.1.1 近 2 年未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
3.1.2 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3.1.3 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2 企业信誉: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出现法定解散 事由或者处于歇业、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3 近 6 个月内,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 安全的项目中,因出现重大质量或违约等问题被通报并停止或暂停授标的,本 标段不予授标。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jzsc.mohurd.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 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12 月 14 日至 2018 年 12 月 29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 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 1 月 4 日 10 时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标人 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8701298819.17746587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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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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