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焦作市李河生态整治项目军用光缆通信线路迁改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焦作市李河生态整治项目军用光缆通信线路迁改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
2.2项目编号:ZKGSG-ZB-20183981、交易编号:M4108020805000084
2.3项目概况:焦作市跨李河桥(截洪沟至新河)、丰收路跨李河桥、人民路跨李河桥新开挖河道及新建防洪堤与原军用光缆线路交越,涉及军用通信光缆改迁报批、军用通信线路需开挖、军用通信光缆需迁改等工作。
2.4建设地点:焦作市跨李河桥(截洪沟至新河)、丰收路跨李河桥、人民路跨李河桥。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2.6招标范围: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
①勘察部分:完成本项目的光缆线路路由情况并出具勘察报告。
②设计部分:完成项目的迁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有关报批手续及施工过程设计跟踪服务,具体按照工程实际情况确定。
③工程部分:完成本项目经评审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任务及配合完善外部供电供水,并完成本项目所涉及设施设备的采购及安装,具体按照工程实际情况确定。
④投标人自行办理项目报批报建相关资料手续,负责与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到的各个相关部门或单位的协调工作。
2.7计划工期:13个月完成竣工验收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
2.8质量要求: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符合军队相关设计规范要求,能顺利通过军队等有关部门的审查;施工的质量标准:符合军队要求的质量标准并通过军队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并经年检合格的:①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专业甲级;②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
3.3投标人企业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且投标人名称与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3.4项目负责人要求:①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为通信与广电工程等相关专业)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注册或登记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未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②设计负责人:通信工程师且具有能够独立完成设计的能力。③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为通信与广电工程等相关专业)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注册或登记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④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
3.5以上涉及到的各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均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在本单位的劳务合同和开标前连续六个月的缴纳的社保证明;
3.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
(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8年12月17日至2018年12月21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法定公、假日除外);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月8日9时00分。
联系人:冯天龙
电话:01053310586
手机:18710021420
邮箱:3490895071@qq.com
QQ:3490895071[加时请注明公司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