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栾川县石庙镇石宝沟地块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及安全利用试点工程
2、项目地点:栾川县石庙镇石宝沟
3、项目编号: GTLC-2018-073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2018-12-48
4、资金来源:上级专项资金,预算控制金额:363.23万元
5、项目内容:该工程主要是对栾川县石宝沟450亩农用地试点地块镉、铅、砷、锌污染土壤治理及安全利用。
6、项目周期:二年
7、质量要求:合格
8、标段划分: 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具有环境生态治理乙级(含)以上资格证书和地球化学勘查乙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工环地质或化探专业高级职称或以上职称;
3、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包括土壤污染调查评估、环境监测、实验检测、治理修复等种类项目)相关业绩一份(合同、中标通知书、官网截图);
4、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员工,报名时提供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投标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7日至2018年12月19日,每天上午08:30—12:00时,下午14:30 时至 17:30 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24日上午09时30分。
联系人:冯天龙
电话:01053310586
手机:18710021420
邮箱:3490895071@qq.com
QQ:3490895071[加时请注明公司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