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煤基新材料环保升级改造EPC项目精细化喷氨系统采购,资金来源于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80106983。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精细化喷氨系统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及试运行、配合和进行方案优化工作、性能考核试验验收,直至通过买方所在地环保部门监测验收,并为买方培训运行、检修人员,达到上岗要求;以及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和售后服务等。
项目背景
新疆化工有限公司动力生产中心拥有4×480t/h高压煤粉炉.锅炉由上海锅炉厂制造,配套烟气脱硝装置由浙江融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EP总承包。烟气脱硝装置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SCR)脱硝装置,催化剂按“2+1”设计。4台炉将于2019年前相继完成超低排放升级改造,改造后脱硝氨逃逸率增大的情况将普遍存在。为了控制氨逃逸,确保锅炉安全、经济、高效运行,需要在超低排放改造的同时对脱硝装置进行精细化(智能)喷氨优化改造。SCR脱硝系统精细化(智能)喷氨改造通过新增相应测量仪表、改造喷氨管路和配置控制系统,全面提升喷氨控制的品质,使SCR性能适应NOx超低排放要求。
设计条件及要求
脱硝装置入口烟气条件如下表:
名称 |
单位 |
设计煤质 |
校核煤质 |
||||
BMCR |
BRL |
75%BMCR |
50%BMCR |
40%BMCR |
BMCR |
||
烟气体积流量(湿基) |
103m3/h |
1325.8 |
1210.8 |
951.5 |
730.3 |
555.3 |
1314.4 |
烟气体积流量(标态,湿基) |
103Nm3/h |
514.4 |
474.1 |
383.1 |
303.6 |
239.8 |
506.9 |
烟气质量流量 |
kg/s |
186.6 |
172.0 |
139.0 |
110.1 |
87.0 |
183.9 |
烟气温度 |
℃ |
383 |
376 |
357 |
337 |
317 |
380 |
烟气成分(省煤器出口,湿基,实际含氧量) |
|||||||
烟气含水量 |
v-% |
9.91 |
9.91 |
9.91 |
8.59 |
8.17 |
10.23 |
烟气含氧量 |
v-% |
3.59 |
3.59 |
3.59 |
6.30 |
7.16 |
3.61 |
烟气含氮量 |
v-% |
72.23 |
72.23 |
72.23 |
73.11 |
73.39 |
72.64 |
烟气含CO2 |
v-% |
14.21 |
14.21 |
14.21 |
11.96 |
11.24 |
13.46 |
烟气含尘浓度 |
g/Nm3 |
19.15 |
19.15 |
19.15 |
16.11 |
15.14 |
23.38 |
烟气二氧化硫 |
mg/Nm3 |
1570 |
1570 |
1570 |
1321 |
1242 |
1815 |
烟气三氧化硫 |
mg/Nm3 |
31 |
31 |
31 |
26 |
25 |
36 |
烟气氮氧化物 |
mg/Nm3 |
≤450(以NO2计,6%含氧量,干基) |
注:BMCR锅炉出力520t/h,BRL锅炉出力480t/h。
精细化(智能)喷氨优化改造后,SCR系统将具备适应SCR入口NOx分布不均及不稳定的状况,具备自动动态调节各分区喷氨量的功能,使各分区的氨氮摩尔比分布始终维持在合理范围。
其至少需要达到的指标及条件如下:
(1)在SCR入口NOx分布,相对平均值的最大偏差<15%条件下,第一层催化剂上游分区内氨分布(NH3/NOx 摩尔比): CV<2.5%。
(2)催化剂活性满足设计要求时,在锅炉正常工况范围内,脱硝装置的入口NOx不高于450mg/Nm3条件下,氨逃逸<2.5ppm,脱硝效率不低于90%。
(3)SCR出口NOx不均匀系数<20%;
招标货物一览表
包号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型号和规格 |
数量 |
备注 |
1 |
1 |
精细化喷氨系统 |
详见技术询价书 |
1 |
无 |
备注:
(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全部货物到达现场;
(2)交货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甘泉堡工业园项目现场;
(3)上述每项招标货物的型号和规格若与“第五章 供货要求”中不符,请以“第五章 供货要求”中的型号和规格为准;
(4)投标人不可选择每包中的部分货物参加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业绩:在两台单机容量不小于300MW单元发电机组(或两台单炉容量不小于1000t/h燃煤锅炉)有类似分区单独采样、测量及分区自动喷氨的新建或改造合格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及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或使用方出具的相关合格运行文件证明材料复印件) (4)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网上购标请于2018年12月14日 09时00分至2018年12月20日 16时30分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01-03 10:00(北京时间)。
联系人:冯天龙
电话:01053310586
手机:18710021420
邮箱:3490895071@qq.com
QQ:3490895071[加时请注明公司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