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清远局清城 营销业务智能办理机柜式自助服务终端改造项目(采购编号:0006200000050891)澄清函二
致各供应商:
根据《2018年清远局清城 营销业务智能办理机柜式自助服务终端改造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澄清及供应商提出的疑问解答发放给各供应商,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本纪要,认真编制报价文件。现对本项目采购文件作如下澄清和修改:
关于本项目采购内容及要求补充如下:
营销业务智能办理机集成证件读取、卡/折读取、条码扫描、人脸识别、高清拍照、电子签名、指纹识别、激光打印、热敏打印等模块,封装成套业务办理软件,能够支撑客户自助办理电费查缴、票据打印、业务办理等业务。
电费查缴:实现便捷查费、缴费功能,支持实时电量查询与电费结算,支持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联、云闪付等支付方式进行电费缴费。
票据打印:实现发票打印、电费单打印功能,支持根据用户编号查询并打印的发票明细信息、电费单明细信息。
业务办理:引导式设计,客户无需了解业务流程,按照指引操作即可。实现低压新装、高压新装、更改缴费账户、过户、增值税信息维护、增减容、临时减容、减容恢复、暂停用电、恢复用电、销户、移表、更换电表、改类、客户一般资料变更、工商业更名等业务办理功能。
营销业务智能办理机每一个功能模块都包含了语音操作指引,从而提高业务办理效率。营销业务智能办理机还具备与人工客服视频对接功能。在客户使用营销业务智能办理机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时,可通过该功能实现与后台客服人员视频对接。后台客服人员通过视频可远程指导用户办理相关业务或在线解答用户问题,从而解决客户难题,实现人机交互,提高客户满意度。
购置营销业务智能办理机5台,分布于5个供电所营业厅,用于营业厅客户办理电费查缴、票据打印、业务办理等业务。
本澄清公告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有约束力。采购文件及其附件与此有不同之处,照此澄清公告办理。
广东
2018年12月17日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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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执
广东:
我方确认收到本项目的澄清公告,并且已获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