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大亚湾、岭澳核电厂PTR乏池冷却能力提升改造不锈钢管道和碳钢管道采购,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大亚湾、岭澳一期和岭澳二期核电站因为大修卸料方式改变为全堆芯卸料,且卸料结束时间缩短,使乏燃料水池引入的热负荷增加,系统冷却能力下降,无法满足机组夏季大修期间的冷却能力要求,因此需要及时进行相关设备运行能力的提升改造,保证电厂的安全性。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次公开招标的范围为大亚湾、岭澳核电厂PTR乏池冷却能力提升改造项目所需的不锈钢管道、碳钢管道采购。具体采购内容和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技术规范书》及相关配套内容。
交货地点:大亚湾核电基地
交货时间:时间点以合同签订日期作为起点(D0)
序号 |
里程碑名称 |
截止时间 |
1 |
质量计划提交时间 |
D0+30天 |
2 |
开始制造时间 |
D0+45天 |
3 |
出厂验收 |
D0+120天 |
4 |
装运准备和装运 |
D0+135天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资质要求
(1)基本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
(2)专业资质
投标人应取得核安全局颁发的《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并且许可范围覆盖所供管道类型、管道规格和安全级别,许可证须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2. 财务要求
投标人银行资信记录、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形,具有近3年(2015-2017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件。
3. 业绩要求
近5年内(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倒算),投标人具有核电或600MW以上火电的与招标管道类型相对应的制造和供货业绩。
4. 信誉要求
(1) 近3年内(自投标文件截止日起倒算)无因违约、不恰当履行合同而导致的合同终止、仲裁和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以地级市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准)。
(2) 近3年内(自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倒算),投标人应无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事故划分以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标准为准)记录。
(3)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未被招标人或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或限制其投标资格。
5. 其他要求
(1)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
(2) 本项目不接受 代理商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18年12月17日14:30—2018年12月24日17:30(北京时间)
获取方法:
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
备注:招标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