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单位:广东火电工程 | |
采购项目编号:GPEC-HW-012106-011-2018-028 采购项目 > 标段 ; 投标人必须具有实施本项目货物设计、生产、供应和试验所要求的足够的技术、人员和装备能力; 投标人具备在投标截止日前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投标人在近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不曾在任何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投标人近3年内所承揽工程未发生负有同等及以上责任的重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先进、可靠的产品,不接受试验或试制性产品;投标人的业绩必须真实 ,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检查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若查询结果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则评标时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资格要求,对任一条件不符合都将导致废标。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必须在电子采购平台 有效注册而且成为广东火电工程 合格供应商 ,取得CA证书,否则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未被列入建设股份 集团级供应商黑名单。 4、付款条件:银行电汇或银行电子承兑汇票。合同签订,产品运到交货地点且由施工现场初步验收合格且收到卖方16%全额增值税发票(发票的抬头为买方,同时必须在发票中注明材料所使用的项目部)、合同复印件、交货单等资料后一个月内付合同总价的80%,卖方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列明每件设备的详细名称、规格、计量单位、金额等信息,且与买方收货签收单保持一致,卖方应派专人或使用特快专递等方式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时送达买方,如逾期送达等卖方的原因导致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抵扣,需卖方承担相应的税费损失;若由于买方原因导致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抵扣,不追究卖方责任,卖方应全面配合甲方办理相关抵税的事项。若不存在卖方的产品质量问题,机组发电移交后一个月内再付15%,留5%为质保金,若不存在卖方的产品质量问题,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质保金。 5、其他 未能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文件将视同无效投标,不再进入实际性评标。 无论是否通过资格后审,提交的投标文件均不予退还,投标发生的费用自负。 公告内所述日期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在电子采购平台上以书面变更方式通知。 6、 地 电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ceec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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