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一阶段工程)甲醇装置钢结构框架协议采购,资金来源于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80107012。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神华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一阶段工程)甲醇装置合成及精馏框架钢结构总量约1310吨及管廊钢结构总量约650吨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技术参数见附表《招标货物一览表》。
招标货物一览表
品目号 |
装置名称 |
货物名称 |
型号和规格 |
数量 |
备注 |
1 |
甲醇装置合成及精馏 |
H型钢 |
Q345C |
约1050吨 |
实际钢结构量由最后工程决算确定 |
2 |
H型钢 |
Q235B |
约60吨 |
||
3 |
角钢及槽型钢 |
Q235C |
约200吨 |
||
4 |
管廊 |
H型钢 |
Q345C |
约550吨 |
|
5 |
角钢及槽型钢 |
Q235C |
约100吨 |
备注:
(1)本框架协议的供货范围与协议总价均为预估值,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以本协议中的综合吨单价为准签署结算订单,最终合同额以各个结算订单的金额为准。本协议单价为钢结构预制成构件满足现场直接安装的综合吨单价,包含所有规格型号的型钢、连接板、焊接件、高强螺栓螺母等材料费以及焊接、钻孔、喷砂、除锈、涂漆等制造检验费、设计费、文件资料费、包装费、现场服务费和培训费、至合同指定地点内陆运输的运输和保险费等各种税费;
(2)框架协议有效期为协议生效后12个月,主要供货时间在2019年-2020年;
(3)交货地点:项目现场,车板交货;
(4)上述每项招标货物的型号和规格若与“第五章 供货要求”中不符,请以“第五章 供货要求”中的型号和规格为准;
(5)投标人不可选择每包中的部分货物参加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2)投标人须取得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贰级及以上);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业绩:投标人2013年至今具有石油化工或煤化工行业钢结构预制加工供货业绩三项,要求单笔合同不少于3000吨,提供合同复印件; (5)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三份2013年至今生产企业用户出具的使用良好评价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网上购标请于2018年12月18日 08时30分至2018年12月24日 16时30分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01-08 09: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 联系人:冯天龙 手机:18710021420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冯天龙
电话:01053310586
手机:18710021420
邮箱:3490895071@qq.com
QQ:3490895071[加时请注明公司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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