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昱洪伟马电动汽车有限公司年产20万套电动汽车零部件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对河南昱洪伟马电动汽车有限公司年产20万套电动汽车零部件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昱洪伟马电动汽车有限公司年产20万套电动汽车零部件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宝丰县观音堂乡下和平村。
2.3建设规模:约20万平方米。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工期:12个月。
2.6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数据 |
备注 |
1 |
总用地面积 |
hm2 |
258500.00 |
|
2 |
建筑物、构筑物占地面积 |
㎡ |
102172.00 |
|
3 |
建筑密度 |
% |
44.6 |
|
4 |
总建筑面积 |
㎡ |
206226.80 |
|
5 |
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 |
㎡ |
206226.80 |
层高>8m按2层计 |
6 |
容积率 |
% |
0.90 |
|
7 |
绿化用地面积 |
㎡ |
21628.00 |
|
8 |
绿化率 |
% |
14.50 |
2.7本项目分七个标段:
1标段:1、2、3、4、5号钢结构厂房,总建筑面积101090.00㎡(层高>8m按2层计算);
2标段:6、7、8号钢结构厂房,总建筑面积60654.00㎡(层高>8m按2层计算);
3标段:9、10号钢结构厂房,总建筑面积40436.00㎡(层高>8m按2层计算);
4标段:厂区道路、管网、亮化及绿化工程;
5标段:厂区办公楼、技术中心、停车广场及厂区围墙;
6标段:厂区消防工程;
7标段:建设全过程及保修期阶段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并提供相关查询页)。
3.2资质要求
(1)1、2、3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仅适用于1、2、3标段);
(2)4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仅适用于4标段)。
(2)5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仅适用于5标段)。
(3)6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仅适用于6标段)。
(4)7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条件(仅适用于7标段)。
3.3其他要求
(1)1、2、3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或证明文件须加盖企业公章,拟派项目经理在报名期间、投标过程中及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提供不更换承诺书),投标人2015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二项单项合同标的建筑面积不低于5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钢结构施工业绩(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需同时提供合同);拟派项目经理2015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一项单项合同标的建筑面积不低于5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钢结构施工业绩(以签订合同为准,需同时提供合同)。
(2)4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或证明文件须加盖企业公章,拟派项目经理在报名期间、投标过程中及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提供不更换承诺书)2015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二项单项合同额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的道路工程施工业绩(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需同时提供合同);
(3)5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或证明文件须加盖企业公章,拟派项目经理在报名期间、投标过程中及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提供不更换承诺书)投标人2015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二项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房屋建筑类工程施工业绩(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需同时提供合同);
(4)6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或证明文件须加盖企业公章,拟派项目经理在报名期间、投标过程中及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提供不更换承诺书)投标人2015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二项单项合同额不低于2000万人民币的消防工程施工业绩(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需同时提供合同);
(5)7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投标人2015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二项单项合同面积不低于10万平方米的监理业绩(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需同时提供合同);
3.4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且在本单位工作1年以上(提供劳动合同及半年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
3.5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需提供近三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每个投标单位最多可以投标两个标段,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
招标文件领取及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9日- 2018年12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4:30(北京时间)。
联系人:冯天龙
电话:01053310586
手机:18710021420
邮箱:3490895071@qq.com
QQ:3490895071[加时请注明公司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