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旗眼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己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国家专项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法人为灵武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任务是对水库进行除险加固,消除病险情,恢复防洪能力,保障防洪安全。主要建设塑形混凝土防渗墙810米;改建防沙塔1座、泄洪洞1座、溢洪道1座;兴建引水渠386米、尾水渠225米、防汛道路1300米;改建管理所256平方米;配套机电设备和金属结构各1套等。
2.2 建设
2.3招标内容与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4个标段。一标段:塑形混凝土防渗墙建设工程;二标段:大坝配套建设工程,包括防沙塔和泄洪洞改建、引水渠兴建工程;三标段:管理所维修及溢洪道建设工程,包括改建溢洪道、兴建尾水渠、建设防汛道路、改建管理所、配套机电设备和金属结构等;四标段:本项目的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1)一标段至三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类似工程业绩,水利施工企业信用等级必须达到B级以上(含B级),外省进宁企业必须提供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信用证明。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必须取得安全证书(两证,上岗证及考核证)。
(2)四标段:要求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水利监理企业信用等级必须达到B级以上(含B级),有类似工程业绩,外省进宁企业必须提供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信用证明。总监具备水利部颁发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报名及相关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20日至2018年12月26日18时00分
编辑nxggzyj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