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岛湾核电厂高温堆示范工程2018-2019年度核岛日常维修项目二次公告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山东石岛湾核电厂位于山东省威海市所辖荣成市,地处石岛管理区宁津所街道办事处东南海滨,东侧濒临黄海,北距荣成市约20km,西南距石岛管理区约14km,西北距威海市区约68km。
高温堆示范工程建设1台200MW核能汽轮发电机组,采用两套核蒸汽供应系统连接一台汽轮发电机,形成一套核电机组的方案,每套核蒸汽供应系统的热功率为250MW,总热功率为500MW,电功率为211MW。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高温堆示范工程核岛等相关区域日常维护(包括构筑物和系统设备保养维修,技术支持,卫生清洁等),以及新燃料操作(卸车、搬运、入库、转运)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
2.3 工程工期:
服务起止日期暂定为2019年3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实际开始日期以合同正式签订后招标人发函通知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二)专用条件
1、业绩要求:近三年连续承包核岛设备日常维修或大修工作,并有良好检修业绩证明或近三年连续承担核岛主设备安装工作。
2、资质要求: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核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12月20日09时00分到2018年12月28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12月20日09时00分到2018年12月26日17时00分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