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 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电厂(站)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态势感知系统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0万元,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已落实。2.招标范围详见公告第七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态势感知系统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态势感知系统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或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类资质证书;
3.投标人应具有2个及以上南方电网范围内的电力监控系统网络态势感知厂站采集装置建设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合同扫描件;
投标人应具有投标设备(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态势感知装置)在南网范围内2个及以上投运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同时投标设备具有原厂出具的有效授权文件,并提供复印件。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合同设备的制造和供货。投标人应提供最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并附审计报告,以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截至投标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6.执行本项目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应具有类似设备安装调试工作经验,曾经担任过类似设备安装调试工作的负责人,并提供证明资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
8.没有被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公司及其所属企业范围内列入“黑名单”的单位;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12月20日9:00起至2018年12月26日17:00止。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8701298819.17746587250.
微 信 号:mayou666666
q q 号:1051008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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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