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湖南省总队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湖南省总队相关营产营具采购(家具和电器等)项目
第一包:家具类
第二包:电器类
- 项目编号:WJHNZD-2018-1820-A036
招标编号:0623-1885N1109088
- 项目概况: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湖南省总队相关营产营具采购(家具和电器等)项目,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附注:1、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本项目两个包的投标,且允许中两个包。2、本项目包一控制价为160000元,包二控制价为105000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本招标控制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18年12月21日至2018年12月27日(09:00—11:30,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
(三)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军队供应商库内企业不用提供)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投标人具有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投标人具有实行“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5.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四)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包,售后不退。
- 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 投标开始时间:2019年1月10日8时 00分(北京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月1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 投标
- 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2019年1月1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 开标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https:// )、《武警物资采购网》( )上发布。
- 招标人
地
- 招标代理机构
地
2018年12月21日
- 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