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宁波久丰热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升级改造项目己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久丰热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宁波久丰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锅炉布袋除尘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1×130t/h CFB锅炉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及其附属设备;
2.2招标范围:一台130 t/h高温高压CFB锅炉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及其附属设备的功能设计、制造、检验、安装和试验等。
2.4项目造价: 约 395 万元
2.4货物主要技术参数如下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 |
数量 |
工期 |
备注 |
1 |
布袋除尘器 |
1)入口烟气温度: ≤150℃ 2)入口烟气量:≥200000 Nm3/h 3)入口含尘量 :≯25g/Nm3 4)保证效率 :≥99.99% |
1台 |
250日历天,要求通过168小时试运行,并通过有关部门验收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及以上;
(2)、具有国家建设部颁发的环境工程(废气)专项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013年至今投标人应至少具备5套及以上130T/H锅炉及以上烟气布袋除尘设备供货业绩。
注:1)投标人资格后审须提供证明材料(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盖公章、2013年至今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须编入投标文件技术标中,原件备查。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将不接受任何证明材料。
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证明材料的真实且是否符合要求在评标过程进行核验。
如未满足上述要求,则作无效标处理。
2)证明材料复印件编入技术标投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 20 日至2018年12月 28 日,每天(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08:30—11:00,13:30-16:00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①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3 招标文件费用 5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4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 1 月 11 日9时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