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工程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乌马河区。
1.2工程规模:伊春热电有限公司新建工程(2×350MW)抽凝供热机组是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超临界燃煤热电联产机组。主要为伊春市的伊春区、乌马河区、翠峦区、友好区供热及并网发电。
1.3计划工期:服务时间为一整年(12个月)
2.招标范围:
投标方接受招标方委托,承接招标方公司职工及招标方接待外来人员时的饮食服务工作,负责供应招标方职工(早、午、晚、运行值班用餐)等。
具体岗位及人数如下表:
序号 |
岗位类别 |
需求人数(至少) |
1 |
食堂管理员 |
1人 |
2 |
厨师 |
3人 |
3 |
副班长兼保管员 |
1人 |
4 |
面案 |
4人 |
5 |
切墩 |
3人 |
6 |
服务员 |
4人 |
7 |
杂工 |
2人 |
8 |
洗碗工 |
2人 |
9 |
制水工 |
2人 |
10 |
农工兼更夫 |
3人 |
合计 |
25人 |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的记载为准。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通用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用条件
1. 投标人要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2. 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项大型企业的职工食堂餐饮服务业绩,并附有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
有意向的申请人可从2018年12 月 19 日9:00起至2018年 12 月 24日17:00止上传投标报名文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 联系人:冯天龙 手机:18710021420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电话:01053310586
手机:1871002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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