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电厂及南京热电有限公司2019年度煤炭第三方检测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 南京电厂建设规模为2×320MW火力发电机组。
- 南京热电有限公司建设规模为2×CB50级抽背式热电机组+3×480t/h高压超高温煤粉锅炉。
- 为了确保华能南京电厂及华能南京热电有限公司装卸船港口(北方港、太仓港、南京港、电厂码头等)采购煤炭质量检测检验数据、电厂机采设备性能鉴定、自送样品及项目检测、五项有害元素测定(砷汞氟氯磷)准确及时,需委托具有所有必要的资质和法律能力从事内贸煤炭及进出口煤炭检验鉴定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煤炭第三方质量检测。
招标范围:
1、南京电厂2019年度煤炭第三方检测工作,详见技术规范。
2、南京热电有限公司2019年度煤炭第三方检测工作,详见技术规范。
3、承包的期限为2019年01月0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23)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投标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二)专用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有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服务并完成3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煤企与电厂煤炭质量检验类,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提供的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工作范围页、签字盖章页)
2.投标人必须具备专业化的实验室,且经过CMA或CNAS实验室认证, 且证书附表中的检测能力范围应包含:a.全水分、b.工业分析(水分、灰分、挥发分和固定碳)、c.全硫、d.发热量、e.煤灰熔融性、f氢;g.商品煤样的采取、h.煤样的制备;
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及联合体投标。
5、由于工作具有一定的连续性、重叠性等,本次招标分为华能南京电厂与华能南京热电2个标段,联合进行招标,投标人需同时投华能南京电厂项目及华能南京热电2个标段且保证综合单价必须一致,中标人需分别与华能南京电厂、华能南京热电签订合同等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18年12月19日9时00分到2018年12月24日17时00分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月8日17时00分
开标时间:2019年1月8日17时00分
联系人:冯天龙
电话:01053310586
手机:1871002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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