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张家口至崇礼段隧道火灾报警系统改造等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张承高速公路张家口至崇礼段隧道火灾报警系统改造等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建设资金来自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分为两阶段招标,第一阶段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本项目的关键设备进行评审,确定关键设备品牌及型号;第二阶段采取合理定价抽取评审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张承高速公路张家口至崇礼段。
2.2建设规模:张承高速公路张家口至崇礼段隧道火灾报警系统改造等工程,共包括隧道火灾报警系统改造工程、隧道监控管理所改造工程、新增交通量调查站工程、隧道应急电源改造工程等。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张承高速公路张家口至崇礼段隧道火灾报警系统改造等工程施工,共分为1个标段。
2.4计划工期:预计开工日期2019年2月下旬,计划工期2个月,试运行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满足附件4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监理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监理单位信息在本项目第二阶段招标开始时,以补遗书形式通知各投标人。如投标人与监理单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则视为自动放弃第二阶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18年12月24日上午9:00至2018年12月29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网站进行在线报名,并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线上下载招标文件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8701298819.17746587250.
微 信 号:mayou666666
q q 号:105100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