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老城区供热改造项目2号主机凝抽背改造总承包(EPC)招标公告-第二次
辽宁铁岭发电有限公司 向铁岭市老城区供热改造项目2号主机凝抽背改造总承包(EPC)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4x300 2x600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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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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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号主机凝抽背改造总承包(EPC) |
2号主机凝抽背改造总承包(EPC) |
20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号主机凝抽背改造总承包(EPC)】
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00万元;
2.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应具有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电力行业调试特级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咨询甲级资质;
4.近三年内具有两台套135MW及以上机组凝抽背供热改造类似业绩,且至少连续运行一个采暖季,并提供相应证明
5.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同时具有相关专业国家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6.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借出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7.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8.投标人近五年所供设备无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9.本次招标不接收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投标;
10.提供的所有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供货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技术协议主要系统参数页、联系方式等)及投运(专项资质条件中有要求的)证明,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1.投标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力;
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标段;
1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
14.投标人没有被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15.潜在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潜在投标人也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 2018-12-21 09:00到 2018-12-27 17:00。
购买标书时间: 2018-12-21 09:00 到 2018-12-27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