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2x100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监理项目】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具备在投标截止日前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4.总监要求: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并具有5年以上电力工程建设的监理经验,至少以总监身份全程参加过两台套6F级及以上燃机项目的工程施工监理服务。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个会计年度(2015-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招标人不接受连续3年亏损的投标人;近三年(2015-2017年)必须是盈利企业;公司注册资金大于1000万元。 6.投标人在近3年内(2015年11月-投标截止日期)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恶意举报(含举报不实)、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且处于该地区或该行业限制投标期间的记录,经评标委员会核实后应取消其投标资格。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业绩: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至少2台已完成6F级及以上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项目的监理经验和业绩(附用户提供的证明文件或说明)。 10.在最近三年内所监理工程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11.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12.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13.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投标。 14.招投标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 2018-12-21 16:40到 2018-12-27 16:00。 购买标书时间: 2018-12-21 16:40 到 2018-12-27 16:00 |
湖北华电樊城燃机一期2×100MW级热电联产项目-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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