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川县公路管理局就伊川县公路管理局G208伊龙路口至伊嵩交界段绿化提升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伊川县公路管理局G208伊龙路口至伊嵩交界段绿化提升工程
2.招标编号:伊公交易建【2018】131号
采购编号:伊政采[2018]256号
3.项目地址:洛阳市伊川县境内
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预算金额:5256755.45元
7.工 期:80日历天
8.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的合格标准
10.安全要求:杜绝死亡重伤事故发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持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园林绿化相关内容,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不得在其它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投标人须提供2015、2016、2017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成立不足一年则提供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4)项目经理和授权代理人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和在本单位缴纳的自2018年03月以来连续半年(含)以上社保(以社保中心网页下载形式并加盖企业公章或社保中心出具的社保查询证明为准,提供网页截图,查询途径);
(5)投标人须提供自2018年1月以来任意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的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投标文件正副本;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9)招标人拒绝投标人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4日至2018年12月28日下午17:30时。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1月17日上午09时00分。
联系人:冯天龙
电话:01053310586
手机:18710021420
邮箱:3490895071@qq.com
QQ:3490895071[加时请注明公司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