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谈判项目名称:夏邑县樱花阁周围景观绿化工程
1.2 项目编号:HNJY-2018-69号
2. 谈判项目简要说明
2.1 谈判内容: 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有特殊说明的,按说明执行)
2.2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3 项目地点:夏邑县境内。
2.4 预算金额: 74.2万元。
2.5 项目概况: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有特殊说明的,按说明执行)
2.6 政府政策:投标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应体现出绿色施工的具体措施(包括:绿色施工技术保障、绿色施工设备、绿色施工经费等)。
2.7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8 工期:30日历天。
2.9 质量要求:合格。
2.10 谈判数量:1个标段
第一标段:夏邑县沱河(潘杨庄桥~虞夏界)段两岸应急道路工程设计项目;
3、竞标人资格要求
3.1 竞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 本次竞争性谈判要求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其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3.3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4 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项目。信用查询记录结果打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查询时间必须是在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出以后)
3.5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6 其他有关事项:购买谈判文件时必须携带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职称证、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以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6.1 以上证件须携带副本原件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方可购买谈判文件。
3.6.2 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竞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竞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本次竞争性谈判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谈判响应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项目经理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并按要求提供以下证明文件,留存复印件贰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1、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4.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3、被授权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4.4、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4.5、税务登记证副本;
4.6、企业资质证副本;
4.7、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8、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9、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4.10、 “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无不良信用的查询结果页面。
谈判文件出售时间:2018年 12 月 24 日至2018年 12 月 2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12 月 29 日上午09:30 分整(北京时间)。
谈判开始时间:2018年 12月 29 日上午09:30 分整(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发售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 联系人:冯天龙 手机:18710021420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电话:01053310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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