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发电有限公司码头至煤场输煤系统总承包工程胶带采购招标二次公告
湖南长沙发电有限公司2×600MW超临界燃煤机组 码头至煤场输煤系统总承包工程胶带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项目资本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2X6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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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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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带采购 |
M#3码头延长段胶带(ST800)约235米、M#4管状带式输送机胶带(EP-300)约3900米 |
952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胶带采购】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单位的企业及公司投标人应持有国家机关认可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具有履行本合同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资质能力,且具有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投标单位。
4.投标人在最近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承包工程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且在华电系统内无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况,经证实将在资格审查中取消投标资格。2015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5.投标人应具有输煤系统在国内至少2个以上管带机业绩,2年及以上成功运行业绩(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及技术协议中供货清单等),管带机单机长度不小于2公里,管径400MM及以上业绩。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 2018-12-25 11:00到 2018-12-31 17:00。
购买标书时间: 2018-12-25 11:00 到 2018-12-31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