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嵩县农业局委托,兴伟招标有限公司就洛阳市嵩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第三方技术服务政府购买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响应人参加本项目的谈判。
二、采购概况
2.1采购名称:洛阳市嵩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第三方技术服务政府购买服务
2.2采购编号:嵩购通【集中】2018-12-13021号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采购内容:按照省市县实施方案、方法、步骤、时间要求和农业部清产核资办法,对全县进行统一业务指导、培训,要求为每个乡镇指导一个样本村的方式进行以便使全县清产核资工作得以规范,承担县级清产核资系统报表的填报数据录入、汇交。配合县农业局全程参与乡镇行政村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进度督导工作;
2.5服务期限:2019年11月底前完成;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和行业标准;
2.7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84980.00元;
2.8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政府采购政策
支持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企业投标(是)
四、响应人资格要求
4.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4.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4.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
4.4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主要是指投标人缴纳增值税的凭据(完税证明),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成立不满3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
4.5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带二维码)复印件加盖公章: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4.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在资格审查环节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加投标;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响应人按废标处理。
五、报名条件、报名时间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26日-12月2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进行报名。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下同):北京时间2019年1月3日下午14时30分。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冯天龙
电话:01053310586
手机:1760066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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