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发电 燃料管理服务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技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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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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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料管理服务系统采购 |
燃料管理服务系统采购 |
82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燃料管理服务系统采购】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按规定应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的业绩必须真实,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供货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联系方式等),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应具有设计制造、安装调试、技术咨询服务同类型设备的能力。
9.应提供自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与招标项目相同或相近的服务、供货业绩3项。
10.注册资金要求500万及以上。
11.有软件开发及计算机系统集成乙级以上资质。
12.本标段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投标人应提供代理产品厂家的授权书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 2018-12-26 15:31到 2019-01-02 18:30。
购买标书时间: 2018-12-26 15:31 到 2019-01-02 1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