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电厂全厂绿化养护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厂区所有区域含煤场(除光伏区域外)的草坪、树木、绿篱;厂主要办公室、会议室、办公楼底层、办公楼门口、一号大门内外花坛、十五米过道、职工食堂、试验楼前花坛。
招标范围:汕头电厂厂区绿化日常管养和维护。
计划工期:拟按两个完整年度招标,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按年签订合同,每年年终将按照华能集团公司及汕头电厂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评审,如果评审不合格,将提前解除合同。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汕头电厂全厂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二)专用条件
(1)投标人近三年(指2015年1月1日至今,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园林绿化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等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2)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12月27日9:00起至2019年1月3日17:00止
获取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12月27日9:00起至2019年1月2日17:00止上传投标报名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1月16日08时30分
开标时间:2019年01月16日08时30分
联系人:冯天龙
电话:01053310586
手机:17600661743
邮箱:3490895071@qq.com
QQ:3490895071[加时请注明公司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