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装载机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装载机采购,其中包含该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指导、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华能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装载机采购,具体内容见下表:
序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描述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1 |
000000000345D0001 |
装载机/LW990KN |
台 |
1 |
合同签订后60日 |
注:表中“物料描述”仅是招标人提报需求计划所用,具体技术要求见技术规格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装载机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装载机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通用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投标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二)专用条件
1.投标人近5年(2013年1月1日至今),具有3个及以上国内与投标产品同类型装载机供货业绩,需提供相关业绩合同或交工验收证书或业主证明材料扫描件(时间以业绩合同或交工验收证书或业主证明材料所明确的内容为准);
2.制造商须具有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针对所投产品出具的生产许可证及产品认证证书(如有)、型式试验报告(如有)、检测报告(如有)等,符合目前国家各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制造商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18 年 12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到 2019 年 01 月 03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12月27日9:00起至2019年01月02日17:00止上传投标报名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2019 年 01 月 16 日 11 时 00 分
开标时间:2019 年 01 月 16 日 11 时 00 分
联系人:冯天龙
电话:01053310586
手机:17600661743
邮箱:3490895071@qq.com
QQ:3490895071[加时请注明公司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