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招标概况
2.2项目名称:海南昌江核电厂厂区安保服务项目
2.3项目概况:承包商(以下简称乙方)负责完成海南核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海南昌江核电厂厂区安保服务项目相关工作。
2.4招标范围:海南昌江核电厂1、2号机组安保服务,包括生产区域、非生产区域、大小修期间、临时及其他警卫服务、巡逻检查、交通管理、应急处置、自然灾害预防和救援、防偷盗抢等工作,确保海南昌江核电厂厂区人员、财物、设施、设备的安全,维护厂区良好的工作秩序和生活环境。(以技术任务书描述为准)
2.5服务地点:海南昌江核电厂
2.6服务期:合同期限为2019年3月1日-2022年2月28日(具体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3.招标文件发售
3.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注:原则上标书款只接受公司账户汇款,如以个人账户名义汇款,我司只能开具个人名字抬头的标书款发票。
3.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线注册,交纳标书款及投标保密承诺函、营业执照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滚动栏),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投标保密承诺函(以上两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报名文件经招标人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3.3发售时间: 2018年12月27日17: 00— 2019年1月2日17:00 (北京时间)
4. 投标文件的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19 年1月18日 9 :00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须具备符合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从事保安服务的营业执照和安保服务许可证等资质。
(4)投标人必须具有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注册资本。并得到甲方的认可。
(5)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6)投标人近5年具有核电厂或其它类似企业专职警卫管理经验。
(7)投标人拟配置人员须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
6.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6.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6.2 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7.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9. 保密及廉洁
贵单位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10.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