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喀什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350MW热电联产扩建工程 6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项目资本金与银行贷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2X3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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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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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低排放改造EPC总承包 |
超低排放改造EPC总承包,包括脱硫改造、脱硝改造、除尘改造等所有施工内容,投标方负责本工程从合同签定开始到质保期结束为止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工程的设计、供货、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和消缺、最终交付,也包括协议书要求的运行及维护的培训,并参加招标方组织的性能验收试验。 |
30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超低排放改造EPC总承包】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需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
2.投标人应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或电力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资质,需同时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或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资质内容必须明确包含可从事相应设计范围的工程总承包)。
3.具有3台及以上300MW机组超低排放EPC总承包业绩(即需同台机组同时完成脱硫、脱硝、除尘改造项目)。
4.如采用自有技术,应提供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和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
5.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9.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在近3年内不得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10.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1.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 2018-12-28 11:20到 2019-01-03 18:30。
购买标书时间: 2018-12-28 11:20 到 2019-01-03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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