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神新能源公司2万吨/年活性炭项目尾气处理装置升级改造EPC总承包已由,以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80407098。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万吨/年活性炭项目位于新疆乌鲁木齐米东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内(甘泉堡工业园),距乌鲁木齐市区约60km,北距阜康20km,占地237600平方米。一期2万吨/年活性炭项目建设工程已经基本完成,项目原有三套循环回流半干法脱硫除尘装置,因环保升级,需对现有项目进行升级改造,并增加脱硝装置,以满足最新活性炭行业环保标准 《2018活性炭排放征求意见稿》或超低排放需求。
具体部分为氧炭化尾气1套,活化尾气一套(两台设备公用一套设施),现阶段已编制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内容,本次工作内容为施工图设计+采购+建设。
2.2建设地点:神华乌鲁木齐高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甘泉堡工业园)。
2.3招标范围:氧炭化尾气1套,活化尾气1套系统包括施工图设计、土建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配电、控制、照明、通风除尘、给排水、供暖、消防、环保、安全、卫生、防雷及接地设施等内容。主要单项工程有:脱白装置,臭氧脱硝装置,布袋除尘器改造、氧化镁脱硫装置等。
2.4 项目总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 (2)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3)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4)承担本项目施工的企业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5)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提供上述证书、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6)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证书,并提供大气治理设计业绩1个(附业绩合同复印件或业主证明材料); (7)业绩要求:①合同签订时间:2015年至今;②大气治理设计或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合同3个(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由最终用户签署的至少一项下列文件:用户证明、竣工验收证明、业主表扬信,上述材料内容需含标的名称、合同执行时间及单位名称。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其业绩为无效业绩。) (8)疆外企业还需提供进疆备案登记手续(可中标后提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需为设计单位; 3.3投标人参加类似经营活动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记录;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网上购标请于2018年12月27日 09时00分至2019年01月02日 18时30分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01-22 09: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 联系人:冯天龙 手机:17600661743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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