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下:
1.2.1 投标人在电子购标前应进行企业CA(certificate authority)注册,注册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彩色扫描件。
1.2.2 投标人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的本次招标标的物制造企业法人或被指定的唯一代理商,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1.2.2.1 被代理的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该制造商不得再单独投标或参加联合体投标;
1.2.2.2投标人若是唯一指定的代理商,制造商必须向代理商出具唯一的销售代理授权书, 授权书须包含向投标人保证投标本项目标的物的性能、质量和交货期,并向招标人承诺承担标的物的性能、质量和交货期的连带责任,该制造商必须满足1.2.12条中合格制造商的所有要求。
1.2.2.3如果投标人是制造商的销售公司,需具有独立法人资质和履行民事责任能力。制造商及其销售公司只能有其中之一参加投标。此时销售公司实为唯一指定的代理商,按对唯一指定的代理商的规定,递交投标文件。
1.2.3 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或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有任何关联。
1.2.4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物的投标。
1.2.5投标人在专业技术、加工设备、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财力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资格和能力。
1.2.6 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须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提供有效期内认证证书;如为代理商,则被代理的制造企业须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提供有效期内认证证书。
1.2.7 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性能和质量的要求,必须提供标的物的性能保证值和/或带星号(“☆”)的技术参数(若有)的技术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型式试验报告和/或鉴定报告和/或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等),达到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环保和成套供货的要求。
1.2.8 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
1.2.9 标的物的主体、关键部分,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分包、转让,投标人的分包商(低价的小部件除外)须是经评委会确认三个同档次、同一技术水平和质量标准分包商。
1.2.10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1.2.11 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5年内必须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必须不在处罚期内、必须没有与拟投标标的物类似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投标人没有被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或近三年中没有在投标中违背1.2.10条的规定和履约中的不良商业信誉行为。
1.2.12 财务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序号 |
分包名称 |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
1 |
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 |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应独立拥有或合法租赁相当规模的废弃物填埋处置场地(请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至少具备年处置工业固体废弃物100万立方米以上的处置场地和处置能力,须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发改委、环保部门等)颁发的资质证书或各类批复文件。 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承担过固体废物处置的服务业绩(近三年指2015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须为与本次招标标的相关的以往业绩合同复印件,不需要提供用户使用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如业绩证明要求提供合同及最终用户签署的投运证明,业绩起点时间的认定是以投运证明中写明的投运时间为准。
如业绩证明只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起点时间的认定是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业绩起止时间的认定为投标人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推xx年。
若招标文件其他部分的资格条件等内容与商务部分要求不一致,以商务部分为准。
1.2.13 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2.14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招标范围为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工业固体废弃物包括电石渣、除尘灰、盐泥、炉渣及其它垃圾的清运处置(不包括危险废物)。投标人负责整个清运及处置过程的管理(从招标人产生车间开始至投标人废弃物渣场),包括废渣装卸、运输、处置以及各种车辆的管理(投标人负责各种车辆的购置,招标人不提供任何车辆),并进行相应的卫生保洁、负责作业区域内的环境卫生清洁工作等等,以及本项目所涉及相关环保及其他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的有关规定。
1.5 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12月26日 09:00整到 2019年01月04日 16:00整(北京时间)。
招标设备清单及招标文件售价:
序号 |
设备名称和规格 |
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交货期 |
招标编号 |
投标保证金(元或比例) |
1 |
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 |
1 |
1000元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
GDCX03-JGZB18-1523/01 |
600000元 |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递交开标的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9年01月15日 15:00整(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开标的投标文件的开标时间为 2019年01月15日 15:00。
联系人:冯天龙
电话:01053310586
手机:17600661743
邮箱:349089507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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