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资兴市东江库区管理局棚户区改造项目3#、4#、5#栋电梯房电梯设备安装工程已由资兴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资发改批[2016]27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
2、项目概况
2.1 项目
2.2 建设
2.3 建设规模:6台电梯设备及安装,总投资143.88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6台电梯的设备及材料、配件辅材等购置、产品运输、保险保管、设备安装与系统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及免费保修维护等。招标设备参数及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及施工图纸。
2.5 交货及安装、调试期:根据项目主体施工的实际情况由建设单位通知,确保在接到买方通知后60天内交货,具备安装条件后进行安装、调试、试车运作及验收合格,并移交买方使用。
2.6 交货
2.7 质量要求:按《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03、《电梯技术条件》GB/T 10058-2009、《电梯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310-200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以及现行的相关标准及企业相关标准,货物符合国家规定的电梯有关制造验收合格标准,安装质量按国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8质保期: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投标人承诺的设备质保期超过此期限的,以投标人承诺的质保期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
3.2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乘客电梯A级《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资质。
3.3服务团队要求: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在湖南省内设有分支机构 ,且该分支机构 具有质监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与维修B级资质,郴州市要有固定的安装、售后服务、维修保养部门机构 。
3.4 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具备: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 安装 B 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所投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及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及上述3.2条电梯制造商的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
3.5同一个品牌电梯只允许一个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否则,均做废标处理。
3.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或破产状态,且企业或企业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7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设备包的投标。
3.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4.1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4.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19年1月22日17时00分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