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留山48MW风电场电缆增补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 : 河南省;南阳市;南召县;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南召留山风电场工程装机容量为48MW,共安装24台单机容量为2MW的风力发电机组。风电场配套建设一座110kV升压站,安装1台容量为50MVA(35/110kV)的有载调压变压器。本风电场以1回110kV线路接入110kV南召城北伏山变电站。
本技术规范为集电线路26/35kV电力电缆以及集电线路终端进入升压站内的26/35kV电力电缆的招标文件。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文件的供货范围为风电场内箱式变电站之间、箱变上杆塔、杆塔至升压站内的26/35kV电力电缆;升压站内的26/35kV电力电缆。
风电场及升压站内的26/35kV电力电缆采用阻燃型铜芯交联聚乙烯绝缘钢带铠装聚氯乙烯护套电缆(ZRC-YJV22型),以及阻燃铝芯交联聚乙烯绝缘钢带铠装聚氯乙烯护套电缆(ZRC-YJLV22型)。
投标人应供给以上电缆的设计、材料采购、制造、出厂前试验、包装、运输、交货,现场安装指导并应完全符合合同要求。
投标方应提供详细的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对于必需的部件,即使数目不足,投标方仍需在执行合同时补足。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需增加电缆时,投标方应继续提供电缆,单价按投标文件中的单价执行。
合同电缆每批实际交货长度只允许取上公差+1%。对于安装施工后长度在100米及以上完好无损的电缆,投标方应按原价收回。
供货范围详见电力电缆清单。
工期要求:
暂定2019年3月5日,最终交货时间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是满足资质要求的国内生产企业。国内生产企业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财务实力、技术能力和生产经验。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企业。
2)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并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供货,可承诺和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
3)应有生产标的货物或类似货物至少三年的历史和业绩。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18年12月29日15:00(北京时间)---2019年1月8日17:3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