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陕西秦岭发电有限公司2×660MW机组粉煤灰、渣销售项目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范围
陕西秦岭发电有限公司2019年-2023年(5年)粉煤灰、炉渣销售项目招标。拟出售陕西秦岭发电有限公司粉煤灰、渣年约40万吨。要求全部销售、清运。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有粉煤灰、渣、建筑材料或相关产品内容。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代表需有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联系电话、手机号码。
2.投标人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做到诚实经营,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商业道德。
3.投标人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
4.投标人能满足本项目招标书规定的全部要求。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6.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二)专项条件:同时投标人还需具备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2.具有生产,销售电厂粉煤灰的科技开发、深加工及综合利用。粉煤灰、渣销售,普通货运,其他环保技术的开发及应用。
3.投标人购买招标人发电副产品粉煤灰、渣进行综合利用,并负责粉煤灰、渣的运输,保证粉煤灰、渣及时拉运并不对环境产生污染。运输时间由招标人统一调度安排。
4.由于招标人生产的特殊性,本标段全年粉煤灰、渣项目产量不确定,招标人对合同期内粉煤灰、渣项目产量、质量不做任何承诺,各承包人对此表示认可,并接受由此而带来的风险。
5.投标人须提交粉煤灰、渣项目销售计划方案、储存的环保措施。
6.投标人须提交粉煤灰、渣项目购买或销售业绩一项,业绩以所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为准。
注:招标人不为中标人提供车库,冬季车辆防冻、粉煤灰、渣项目粘车清理等措施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注:以上条款,均为本次投标资格要求的强制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满足,如资格不满足上述任一条款,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12月29日9:00起至2019年01月05日17:00止。
获取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12月29日09:00起至2019年01月04日17:00止上传投标报名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1月18日08时30分
解密时间:2019年01月18日8时30分
招标文件发售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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