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国锦煤电有限公司库房施工招标公告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山西国锦煤电有限公司库房施工项目
1.3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4 项目概况:山西国锦煤电有限公司药品储藏间(长8米,宽2.5米,高3米)及物资库房(长31米,宽16米,高5.4米)的施工项目。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2 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2.3 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及以上资格。
2.4 投标人近三年内具有类似的成功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同期内必须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业绩要求必须是与投标单位名称相符的独立业绩,不得应用代理商或联合体业绩。以合同为准。
2.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6 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2.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3.2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8年12月29日至2019年1月5日每日0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不休息。
3.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
3.3.1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3.2 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3.3 授权委托书;
3.3.4 业绩证明材料(合同);
3.3.5 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3.3.6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7 经办人身份证。
3.4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4.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4.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开标地点现场递交。
4.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