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常信乡张亮村至G109段公路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贺兰县常信乡张亮村至G109段公路项目 已由 贺兰县经济发展和改革局 以贺经改复[2018]152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贺兰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国家补贴及自筹,出资比例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
2.2 招标规模:
贺兰县常信乡张亮村至G109段公路,项目位于常信乡,起点为张亮村,终点为109国道,路线全长1.640公里,路基宽度为7.0米,路面宽度为6.0米,按四级公里标准建设,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速度为20KM/h。
2.3 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工期均为153天。
本项目的缺陷责任期均为交工验收后12个月。
2.4 招标范围:
贺兰县常信乡张亮村至G109段公路,项目位于常信乡,起点为张亮村,终点为109国道,路线全长1.640公里,路基宽度为7.0米,路面宽度为6.0米,按四级公里标准建设,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速度为20KM/h。
以及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 本次招标 不划分 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投标人须具备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 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公路工程近3年(2015年1月1日至今)(以交工日期为准)至少成功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不小于所投标段且是四级或以上等级公路项目。企业业绩必须是在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并审核通过的业绩,否则,其业绩将不予认可。其中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 公路工程 专业 二 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其中的 1 个标段。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在宁夏 网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下载招标文件,网络报名通过后,请于2019年1月7日至2019年1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3 接上面步骤,获取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按系统提示从基本帐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4.4 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 办理 平台操作及相关业务事宜,请咨询 ,联系电
编辑nxggzyj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