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源公司#1煤场原煤筒仓改造建筑工程招标公告
1.2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湖北省长源电厂#1煤场原煤筒仓建设改造建筑工程,建设资金企业自筹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筑工程进行招标。
1.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长源第一发电有限公司
计划工期:总工期为8个月,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如因招标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如因投标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扣除其合同价款0.3‰的违约金。投标文件应附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表。
项目概况:
#1煤场可贮煤约5.5万吨,设有1台MDQ1100/1500-50型门式斗轮堆取料机(配全功能尾车),跨度50米,堆料出力为1500t/h,取料出力1100t/h。煤场设有100m长干煤棚,贮干煤能力约1.2万吨。煤场露天部分尺寸约50m×100m,为本工程新建筒仓可利用面积。
#10转运站位于现有3座储煤筒仓旁,转运站接受20号甲乙皮带机来煤,再经21号甲乙皮带机将燃煤送往现有筒仓或新建设筒仓。同时转运站可将筒仓取煤转运至24号皮带机为#13、#14机组上煤。10号转运站设计建设时,已经考虑了本工程扩建筒仓的情况,在转运站内预留了连接筒仓的接口。
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1煤场露天部分新建#4、#5和#6共三座筒仓,筒仓内径为33m,高度49.6m,三座筒仓均采用钢筋混凝土梁板式结构。#4及#5筒仓之间设置一座电梯间通往筒仓各层及筒仓顶部栈桥。
2)新建筒仓顶部新建28号栈桥,采用钢筋混凝土支架与钢梁、钢桁架相结合的结构形式。筒仓底部新建29号栈桥,采用钢筋混凝土梁式栈桥结构形式。同时对原有10号转运站56.80m层进行改造,需临时对原有结构进行加固后拆除原有混凝土次梁,在板上开孔后,再对原有结构进行加固。
3)新建#12、#13转运站,其均为半地上结构。#12转运站与#13转运站之间为一段的长约15m的钢筋混凝土廊道。
4)新建制氮间及电气配电间一座,均为单层框架结构,采用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钢筋混凝土梁板结构,屋面为钢筋混凝土现浇板,内外墙均为加气混凝土空心砌块。
5)由于新建建(构)筑物造成的煤场改造、排水沟、地下管道还(改)建,还包括对原有已建成栈桥的支护。
6)负责通过集团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安全性评价及职业健康及本工程的最终验收、防雷接地验收工作;配合安全、环保、消防等管理和验收、评价等工作。
7)本工程而造成的破坏原煤场、煤水处理池周围已建的地下管网,需对破坏的所有管网进行还(改)建。
8)负责通过集团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安全性评价及职业健康及本工程的最终验收、防雷接地验收工作;配合安全、环保、消防等管理和验收、评价等工作;
以上所有工作的施工、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设备标识标牌、消缺、培训、验收和最终交付投产等及技术规范书、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规范书)的有关规定。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
1 |
长源公司#1煤场原煤筒仓改造建筑工程 |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政府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近五年须具有1个原煤筒仓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单个筒仓2.5万吨及以上)或1台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主体施工业绩(须含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并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和用户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须有筒仓储煤量的文字描述)。 5、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和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担任过与本项目同类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主体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并提供业绩证明。 7、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并须提供近六个月社保证明文件。 8、投标人须具有有效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9、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4.2投标人在公司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等不良记录。
1.4.3投标人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较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1.4.4业绩认定原则: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须满足1.4.1关于合同业绩的要求,内容须体现项目名称和招标业绩要求的施工内容、规模数量、签订时间、签订方盖章签字页等关键合同信息)和由最终用户签署的至少一项下列文件:用户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回访记录、设备到货证明、业主表扬信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执行完成的材料(上述材料内容需含工程名称、竣工日期及单位名称)。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其业绩为无效业绩。如为分包工程业绩(即与总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分包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发包人或最终用户(非总承包人)提供的工程竣工证明材料。以竣工日期作为业绩的计算起点时间,竣工日期是以用户证明中写明的竣工时间为准。
注:近5年业绩起止时间的认定为投标人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推5年。
1.5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首先应该是会员。
1.6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文件购买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不接受电汇、网银转账、现场现金支付等其他购买方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1.6.1 若通过公司账户购买,公司账户必须具备网上银行功能。网上支付时,由本网站跳转(链接)至购买人选择的银行网站进行。
1.6.2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购买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1.6.3 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在平台填写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必须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
1.6.4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1.6.5 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给潜在投标人。
1.6.6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联系。
1.7 出售招标文件日期: 2019年01月07日 09:00至 2019年01月15日 16:00出售招标文件。
1.8招标文件售价及投标保证金
序号 |
工程名称 |
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 (元) |
工期 |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长源公司#1煤场原煤筒仓改造建筑工程 |
|
6000元 |
详见招标文件 |
|
520000元 |
1.9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9年01月28日 11:00整(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