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潮州饶平大北山风电场项目进场道路工程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0 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潮州饶平大北山风电场项目进场道路工程施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华能潮州饶平大北山风电场项目进场道路工程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潮州饶平大北山风电场项目进场道路工程施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财务状况良好(附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如成立不足三年,提供成立年限内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施工。
3、投标人应通过ISO9000 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应包含该标段专业资质要求内容)
4、近三年(2016 年1 月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来,投标人应承担过与本工程性质、规模相当的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
5、拟投入本标段的项目经理、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现场施工人员、现场设备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证书、职称。
6、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7、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施工设计、进度、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8、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0、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重大合同纠纷、不良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施工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11、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和新能源公司的不良记录。
1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1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14、本项目工程不允许转包和擅自分包。
15、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16、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17、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请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 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18、投标授权人及项目负责人应是投标单位在职员工,并提供投标期间在职证明及五险一金相关材料证明。
19、专用资质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 年01 月05 日 15 时00 分到2019 年01 月14 日 15 时00 分
获取方式:网上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 年02 月18 日 15 时00 分
递交方式:网上递交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 年02 月18 日 15 时00 分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
七、其他
招标范围:
a. 风电场进场道路路基挖填、路面硬化、道路防护、部分道路排水设施,道路的改造和加
宽,原有水泥路面修复;b. 施工用水工程,风电场场区施工期间施工用水由投标人自行考虑解决,满足施工用水和生活用水标准,且保证用水合规;c. 施工临时用电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如需要架设线路,用完自行恢复原貌,所有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合价之中;d. 按环保、水保、安全“三同时”要求进行施工,施工前按照甲方批复文件编制复垦、环保、水保、安全“三同时”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区域及临时用地的地貌恢复、复垦施工及绿化施工,对未成活及枯死植物及时进行补栽,确保达到验收条件(成活率85%以上);配合甲方确保通过水保、环保、安全验收工作,并负责一年质保期内的维护、养护、补植等工作(包工、包料),且费用包括在投标报价合价之中;e.施工临时用地手续办理(必须保证用地的合法性,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由乙方承担),施工临时用地征用费用补偿(包括但不限于:为实施本工程而修建的生产及生活临建设施、材料加工场地临时占地及青苗补偿;甲供设备及材料堆放场地临时占地及青苗补偿;取料场占地及青苗补偿;修建场内道路施工临时占地及青苗补偿;乙方负责弃土场的占地办理及费用补偿;施工时发生的土石料滑坡占地及青苗补偿等);所有施工用地的地上附着物(树木砍伐或庄稼)清理、原始地貌恢复、绿化、弃土弃渣及排污处理等工作由乙方负责,且费用包括在投标报价合价之中;d. 完成甲方为整体项目创优、达标投产、竣工验收以及其他要求配合的全部工作。e. 负责该风电项目施工期间及质保期内的修复维护工作(质保期起始时间为该风电项目通过240h 并网运行验收时间);f. 负责本工程道路坐标点位复测、放线工作。配合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相关必备的合法手续;g. 负责施工过程中与当地政府及当地村民的民事协调、临时性及措施性补偿等工作;负责进场道路占地的征占协调,且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合价之中,占地及其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负责施工过程中临时性占地的手续办理及协调(对政府、对企业、对村民)、施工过程中临时性占地的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由乙方负责,且费用包括在投标报价合价之中;承担因阻工引起的误工费用,发生阻工引起的误工费都含在投标报价合价中,招标方不再支付阻工引起的误工费;负责施工场地原始地貌恢复、部分绿化、弃土弃渣处理一年质保期内的修复维护工作(包工包料)等。
包含上述项目,但不限于以上项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 2019 年1 月5 日15 时00 分到2018 年1 月11 日15 时00 分止上传投标报名文件。
联系人:冯天龙
电话:01053310586
手机:1760066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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