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桥镇川口片区川口老街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南县花桥镇川口片区川口老街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由衡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投[2018]6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补助资金及单位自筹。招标人 为衡南县花桥镇,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4工期要求:设计、施工总工期为45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
2.5.1设计:符合现行有关设计规范要求;
2.5.2施工:按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进行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6保修要求:符合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要求;
2.7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
2.8承包方式: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
2.9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设计和施工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或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1投标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 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2.2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3.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2
3.3.3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大专及以上学历;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按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配备,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具备以下条件:
3.4.1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4.2本项目要求联合体由二家独立法人组成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对业主承担连带责任;
3.4.3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并具备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资格条件、管理专业人员和财务要求;
3.4.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4.5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为代理人,作为本项目总负责人办理招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公章。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方式。本项目评标办法参照《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范本 》制定的“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联合体各成员 办理CA认证后,从2019年1月7日~2019年1月11日17:00时止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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