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安电厂2019年机动车维修及保养招标公告
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19年机动车维修及保养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井陉县上安镇。
2.2服务内容:上安电厂综合服务中心车队49辆机动车的维修及保养。
2.3服务期:1年(2019.01.01至2019.12.31)。
2.4招标范围及内容:
2.4.1上安电厂机动车辆维修保养工作;
2.4.2工程机械车辆零配件及附件供应和更换工作。
2.4.3上安电厂综合服务中心车队现有机动车49辆,分别是长城风骏皮卡1辆,风骏厢式1辆,中兴双排皮卡1辆,长城单排1辆,长安SC1027DAA4 1辆,长城之星3辆,长城皮卡6辆,长城金迪尔1辆,长安皮卡2辆,厢式冷藏车1辆,箱货1辆,五十铃1辆,三菱吉普1辆,洒水车2辆,清扫车2辆,皮卡双排1辆,皮卡1辆,帕萨特2辆,尼桑皮卡1辆,路灯车1辆,陆风1辆,金杯面包2辆,金旅4辆,货车1辆,丰田吉普1辆,翻斗车1辆,电动微卡1辆,奔驰商务1辆,CC102IDCD00单排皮卡1辆,8吨吊车1辆, 消防车红岩新大康1辆,消防车东风153型1辆,合力6吨叉车QPCCD60C 1辆,柳工3吨叉车CPCD30 1辆,车辆配置情况详见招标技术规范书。上述49辆机动车的维修及保养,税率要求:含税价做为签订合同价格,开具增值税16%专用发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3.1.1投标人须为投标人须为集团级、二级单位或基层企业的合格供应商。
3.1.2对于已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1.3对于未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二类机动车维修或以上)。
3.2.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自2015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项机动车维修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首页、签字页、能体现维修内容的关键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2019年1月9日9时起至2019年1月14日17时止(北京时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8701298819.17746587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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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q 号:1051008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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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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