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331醴陵屏山至芦淞区栗塘村公路(醴陵周家冲至芦淞栗塘村段)第二合同段项目已由湘发改基础[2016]137号文批准建设,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本次招标内容:路基、路面、桥涵、防排水、景观绿化、平面交叉及交通设施等工程;
2.3 计划工期:110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防排水、景观绿化、平面交叉及交通设施等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程款支付方式:按株县证办发 11号文和株县财通 19号文;
2.6 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属于记录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近一年在全国范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注册地在株洲市行政区域范围 以外的,投标时需提供由株洲市国家税务局或株洲市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具在株洲市行政区域范围 内的纳税信用情况证明原件;
3.2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3 拟任
3.4 本项目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考核期内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2017年D级或连续两年 评为C级以及连续三年 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投标;
3.5 投标人近三年 在国内完成过一条在同一合同段内全线长度为5km及以上且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0万元的一级及以上公路新建或改建工程施工(须含路基、沥青砼路面、桥涵及交安设施等),并经交工验收合格。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6 投标人财务要求:①提供2017年的会计事务所审计认定的财务报告 ;②2017年未发生亏损;
3.7投标人必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投融资能力;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该项目投标,一旦发现,均取消报名资格。
4.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于 2019 年 元 月 9 日至 2019 年 元 月 15日 ,每日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00时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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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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