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郑州中原新区管理委员会中原新区须水河生态水系(渠北路-化工路)改造提升项目施工项目已由中原发改统计字[2016]6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郑州中原新区管理委员会中原新区须水河生态水系(渠北路-化工路)改造提升项目施工项目。
2.2 建设地点:郑州市中原新区须水河(渠北路—化工路)区域。
2.3 项目概况:郑州市须水河治理工程治理范围为顺接上游南水北调区域桩号5+600(渠北路)~桩号9+200(化工路),全长4.485km,防洪标准按50年一遇设计,9+200处与下游河道顺接。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一、景观工程场区内土方不在本次招标范围。二、水利土方工程只计取(1)河道挡墙详图开挖线以内至挡墙外边线范围内的回填土方;(2)液压闸和拦水堰底板处至河底设计标高范围内的回填土方。除上述(1)、(2)外其余土方均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七个标段,其中景观绿化部分共分为五个标段,水利部分共分为两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景观绿化部分:一标段:规划渠北路(起点桩号5+600)至郑上路(桩号6+300)河道两侧;
二标段:郑上路(桩号6+300)~通达路(桩号7+780)河道西侧;
三标段:郑上路(桩号6+350)~通达路(桩号7+780)河道东侧;桩号6+600附近景桥二横跨河道,现把景桥二划分到三标工作内容;
四标段:通达路(桩号7+780)~化工路(桩号9+010)河道西侧;
五标段:通达路(桩号7+780)~化工路(桩号9+010)河道东侧。
水利部分:六标段:规划渠北路(起点桩号5+600)至郑上路(桩号6+300);
七标段:郑上路至化工路(6+300至9+200桩号)(其中通达路、昌达路桥梁修筑将连带修筑桥下河道范围如下:昌达路河道桩号7+200,范围7+129—7+271,总长度142米;通达路河道桩号7-755范围7+679.5—7+830.5,总长度151米。以上两处桩号共计293米范围液压闸除外均未计入本标段)。
2.6 计划工期:160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8项目总预算:约2.5亿元;
2.9确定中标人数量:每个标段分别确定1名中标人;同类标段投标人最多投报2个标段,但仅能中标其中1个标段,同类标段不可多个标段重复中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规定;
3.2资质要求:
一至五标段:投标人营业执照中须包含绿化(或园林,或景观绿化等)相关经营范围,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六、七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一至五标段: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六、七标段: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4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自2016年1月1日以来已完工的类似工程业绩(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自2016年1月1日以来已完工的类似工程业绩(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经理业绩与企业业绩不重复计算);
3.6其他要求:
3.6.1参加报名的项目经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须是本企业人员,需提供单位社会保险证明(近六个月的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印章的单位集体或个人的查询明细表原件或网上查询打印页);
3.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6.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6.4 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6.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间:2019年1月9日起至2019年1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冯天龙
电话:01053310586
手机:1760066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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