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龙桥镇湘江西村安置基地建设项目已由益赫发改投资【2018】3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编号:HNHKZB-2018-026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总占地面积约44739.2平方米,新增建筑容量143户,总投资2141.51万元。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40天 ;
2.5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79号令及相关工程保修承诺执行。
2.7 招标范围:湘江西村安置基础配套设施 及湘江西安置基地基础工程 为桩承台基础,桩基类型为长螺旋钻孔桩,1#~6#、11#~14#、28#~38# 为独立基础。 。
2.8 标段划分:壹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市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 综合评估法I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